2017年第三四季度项目网上公开表
辽宁天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委托时间 | 2017年10月 |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电力生产和供应业 | ||
项目负责人 | 刘伟 | ||
职业卫生评价人员 | 姓名 | 技术职务 | 资格证书编号 |
章群 | 副主任医师 | B01(P)13300266 | |
齐健鹏 | 工程师 | B01(P)13300263 | |
宋国锴 | 工程师 | B01(P)13300265 | |
唐彦秋 | 高级工程师 | B01(P)13300237 | |
马学双 | 高级工程师 | B01(P)13300262 | |
项目简介 | 国家电投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阜新市太平区火电街10号。该技改项目由脱硝装置改造、脱硫装置改造、引风机改造组成。该建设项目2017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生产、运行状态良好。生产能力达到了满负荷生产要求,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的运行正常,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脱硝系统:在3炉催化剂备用层(第三层)增加一层催化剂,同时对3炉原有两层催化剂进行再生处理,恢复其原有活性;除尘系统:引风机采用双级动调风机,风机本体全部更换,引风机电机更换,增压风机拆除,增压风机的位置引风机至吸收塔入口间烟道改造,对原有引风机基础和电机基础加固处理;脱硫系统:将原有的吸收塔加高,浆液液面高度由12.5m提高到17m,保持反应区高度不变,同时增加一层喷淋层,将原有三层喷淋层喷嘴改为双向喷嘴,增加合金脱硫增效托盘,增加高效除雾器,更换两台流量为8000m3/h的浆液循环泵,更换2台流量为9000m3/h的氧化风机。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矽尘;化学有害因素: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氨;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分析判定,该技改项目属于火力发电(燃煤发电)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该技改项目作业方式为巡检作业,主要职业病危害为矽尘、氨、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高温,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单位采取了“无人值守、定期巡检”、为噪声大的设备设置了防振减噪的底座。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综上所述,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辽宁天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类别 | 定期检测 | ||
项目委托时间 | 2017年11月 |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电力生产和供应业 | ||
项目负责人 | 窦艳桂 | ||
职业卫生评价人员 | 姓名 | 技术职务 | 资格证书编号 |
窦艳桂 | 高级工程师 | B01(J)13300235 | |
辛晓娟 | 主管检验师 | B01(J)13300440 | |
柴静娟 | 副主任技师 | B01(J)13300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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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阜宁北一路1号,距抚顺市19公里。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柒仟捌佰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属于火力发电(燃煤发电)企业。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2公顷。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原煤主要由火车运到贮煤场或直接进入卸煤沟,贮煤场的煤由斗轮堆取机和胶带机送往原煤仓,经磨粉、分离后用于锅炉燃烧,把水加热成高压蒸汽,送入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将热能转换为机械能,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做功后的蒸汽抽出直接用于工业用蒸汽或进入热网加热器,将热网中的水加热后送至热用户;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脱硝、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后,利用烟囱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以及锅炉底渣和脱硫产物石膏综合利用或将灰渣用水力输送方式送至灰场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煤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六氟化硫、硫酸、氢氧化钠、氯化物、氢氧化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卸煤沟中部的生产调度及管理人员、输煤2段头部、输煤3段尾部、输煤5段尾部、输煤6段尾部及碎煤机处的岗位人员所接触的总尘超出了GBZ/T192.1-2007所规定的接触限值; 2)输煤2段头部、输煤2段尾部、输煤3段头部、输煤3段尾部、输煤4段头部、输煤4段尾部、输煤5段头部、输煤5段尾部、碎煤机、2号炉捞渣机、#1炉#1次风机、#1炉#1次引风机、#1汽轮机、2号炉#1一次风机、2号炉#1引风机室、2号炉12.6米汽轮发电平台、2号炉0米凝气器、石灰石制浆泵房及石膏制浆泵房的岗位人员所接触的噪声声级超出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所规定的接触限值; 3)本次检测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岗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岗位接触情况综合分析,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应将上述粉尘及噪声超标岗位作为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 |